宿州市9月份消費投訴分析出爐
拂曉新聞網--拂曉報訊(記者 王云)日前,記者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,今年9月份,該局12315指揮中心通過全國12315平臺共受理消費者投訴舉報咨詢4967件。其中,投訴2368件,占比47.67%;舉報985件,占比19.83%;咨詢1614件,占比32.5%。
9月份商品類投訴共有1898件,其中受理量較大的有:食品類、服裝鞋帽類、交通工具類、家居用品類、家用電器類。食品類投訴主要問題反映在食品中有異物、食材不新鮮、食品外包裝信息不完整等方面;服裝鞋帽類投訴主要表現為做工粗糙、成分不實、經營者不履行退換承諾等;交通工具類投訴的問題集中在車輛質量、訂金退還、售后保養等方面;家居用品類投訴主要反映在網購商品質量差、標簽標識不符合規定、多次維修未維修好等售后問題、虛假宣傳等方面;家用電器類投訴問題主要表現為商品無法正常使用、商家拖延售后等。
9月份服務類投訴有470件,其中受理量較大的有:餐飲和住宿服務類、銷售服務類、美容美發洗浴服務類。在餐飲和住宿服務類投訴中,消費者主要反映就餐時發現異物、就餐之后出現身體不適等情況;美容美發洗浴服務投訴,消費者主要反映預付卡退費難、商家未明碼標價等問題;銷售服務類投訴方面的問題,主要表現為部分商家誘導充值、虛假宣傳等。
此外,9月份還受理了商品類舉報832件、服務類舉報153件。其中,舉報量較大的有:食品安全違法行為(293件)、不正當競爭行為(146件)、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(76件)、產品質量違法行為(73件)。
據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規定,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,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、產地、生產者、用途、性能、規格、等級、主要成分、生產日期、有效期限、檢驗合格證明、使用方法說明書、售后服務,或者服務的內容、規格、費用等有關情況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,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、當事人約定退貨,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、修理等義務;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,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;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,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,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,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、修理等義務。在此,提醒廣大消費者,要注意妥善保管合同和購物小票等消費憑證,如果遇到消費糾紛,就積極維權,依法保障自身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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